2008年11月9日 星期日

轉貼-兩岸換貓熊 華約秘書處:國內事務

貓熊團團和圓圓即將到台灣,不過進出口文件上的輸出、輸入地,才是最敏感的部份。根據TVBS向華盛頓公約組織的秘書處詢問得知,華盛頓公約規範的,是國與國之間的貓熊交易,而主管單位是聯合國下的環境規劃署UNEP,華盛頓公約秘書處特別強調,聯合國只認同一個中國,也就是說大陸跟台灣交換貓熊,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看來,根本就是大陸的「國內事務」。大陸以貓熊作為外交使節,就是從美國華盛頓國家動物園開始的,1972年,興興和玲玲一到華府,就造成萬人空巷的場面,到現在貓熊添添、美香跟3歲的寶寶泰山,還是華盛頓國家動物園的鎮園之寶,只是代價可不便宜。

麗莎貓熊館長:「動物園要借一對貓熊,一年要美金100萬,華盛頓國家動物園也是一樣,不過當有貓熊寶寶誕生,每年就還要多付60萬美元,台灣用換的,一年省3300萬美金熊貓租金。」


貓熊被列為華盛頓公約的第一級保育動物,所有「國際」間的貓熊租借或交易,都受到華盛頓公約的規範。不過華盛頓公約秘書處表示,華盛頓公約的管理單位是聯合國環境規劃署,而在聯合國之下只有一個中國,也就是說,大陸就算是要送台灣貓熊,這都屬於大陸國內事務,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也管不了。


TVBS記者倪嘉徽:「中國大陸的貓熊,出國到美國沒有問題,但能不能到台灣,關鍵還是在一個中國的政治因素。」

資料來源:http://news.pchome.com.tw/living/tvbs/20081107/index-1226057993161023900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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